关于南宁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上线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在校办和网络信息中心的共同努力下,我校开通了微信企业号,为智慧校园建设、探索移动办公提供一种了新的模式。我校微信企业号目前开通了“校内通知公告”和“OA流程提醒”等功能,教职工通过微信企业号,能够查看OA系统中的校内公告,同时可以接受OA流程系统中的提醒,并可通过微信端签发OA流程,加快流程审批速度。请参照《微信企业号关注方法》(详见附件)完成微信关注,如有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网络信息中心,联系人:龚彦,联系电话3921607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微信企业号关注方法
网络信息中心
2017年7月10日
附件:
微信企业号关注方法
一、在办公OA的个人资料中填写手机号码。
二、联系网络信息中心开通微信企业号。
三、扫描二维码,关注南宁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。
扫描路径为:微信——发现——扫一扫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已在OA的个人资料中填写过手机号,且手机号与绑定微信的手机号码相同,则只需扫扫企业号的二维码,无需联系网络信息中心开通即可正常使用企业号。
2.已在OA的个人资料中填写过手机号,但填写的手机号码与绑定微信的手机号码不一样,则需将OA中的手机号码更换成绑定微信的手机号码,并联系网络信息中心开通微信企业号。